人的自由,是否天賦?
(問到底 No。7002 2008 0415 Tuesday)
人的自由,是天賦的,是沒有人可以拿走的。這
一點,是莊子為我們界定的信念。
莊子說,「非彼無我,非我無所取。」雖然簡單,
但蘊含至理。目前,雖然是了解的人不多,但可以百
份之百肯定,將來,這會是小學教育的重要教材。每
個人都能夠徹底肯定自己。
為甚麼「自由」是不可能拿走的?世界上,不是
有許多有形無形的牢獄嗎?「抓起來」,不是很可怕
的畏嚇嗎?
但是,對於充份了解生命的人,這完全不是威嚇。
因為,他深深知道,只有一個人可能拿走他的自由,
亦即是只有一個人能夠拿走他的抉擇,那就是自己。
除了自己之外,沒有其他人可能替代自己抉擇。
表面看,自由好像是非常困難的一回事,甚麼「堅
持」,甚麼「意志」,甚麼「使用自己的生命」,似乎
難人之所難。
但這正正就是生命的本質。或者,我們的祖先在
洞穴裡生活得太久,他們在洞穴裡生活了不知幾千幾
萬年,他們在洞穴裡靠火取暖、照明、煮食。薪盡火
傳的道理,是觀察千千萬萬年得來的智慧。所有的燃
燒,都是徹底的。世界上,是沒有半燃燒的。又要保
存肉身,又要享受,又要名譽地位,又要搶錢,生命
就一定沒有意義,生命就一定不自由。要把生命按自
己的意志,按自己的想法,使用出去,那才是自由。
至於,這樣的「自由」有沒有好處,你需要不需
要這樣的「自由」,是另外一回事。因為,許多人是
寧願不要自由的。而不要自由的自由,也同樣是天賦
的。你是可以這樣做的。因為,這同樣是一種抉擇。
所以,問題只在於需要自由的那一批人。問題
只是:如果我想要自由,我需要做甚麼?
我需要的只是「抉擇」,而且是堅持我的抉擇。
而任何敢於堅持的人,不會被物質嚇怕的人,成功是
必然的。扭傷足踝但堅持跑了四十二哩的奧運選手,
可以証明。卞和更加可以証明。無數的成功人仕,都
可以証明。
為甚麼?
因為,自由是天賦的。人之所以為人,就是要發
揮人的天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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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貼出日期: 2008.4.14 香港時間: 8: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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