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Sunday Scripture 2008.8.31
Whoever wishes to come after me must deny himself,
take up his cross, and follow me. For whoever wishes
to save his life will lose it, but whoever loses
his life for my sake will find it.
Matthew 16,21-27
想跟從我的人,必須是忘我的。他必須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追隨我。
因為,企圖保有生命的人,會喪失生命。而為了我的緣故而失去
生命的人,會得到生命。
(李察試譯)
(讀後感)
這一段經文,如果不試譯一遍,就很難感到其中的震撼。雖然,
以李察的水平,根本不可能譯得好,也不可能正確。但是,每
次嘗試,感覺都是非常新鮮的。好像能夠在文字的背後,
看出其中的意思。例如,前文所講的deny himself,是不是
應該譯作「忘我」呢?還是「無我」呢?李察是無從判斷的。只
能隱約感到其中的意思。
而另一問題是:到底,應該怎麼樣,才算是「得到生命」?
只是深深感到一點,這種精神,跟莊子是非常接近的。(李察)
附:思高版的譯文如下:
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
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 但誰若為我的
原故,喪失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
3 則留言:
只是,你為「甚麼」忘我?
即是說,你跟隨「甚麼」?
你試過跟這個「甚麼」溝通過嗎?這個「甚麼」又說了些甚麼?
朋友,你的問題,很有意思。忘我本來就是一種全情的投入。投入的時候,未必想得很清楚,這是為了「甚麼」。但是,每個人,其實都有一種生命的觀點的。知道自己是為了甚麼。宇宙主宰的觀念,萬物為一的觀念,其實是非常相似的。當你感覺自己就是一體中的一體,當你自覺自己的生命和使命,或者,那就是忘我。
李察時常祈禱。李察相信,祈禱就是跟宇宙主宰溝通。感覺是很奇妙的。這種感覺,語言未必說得出來。但溝通是肯定存在的。你會知道,你己經得到了訊息。
李察曾在若干作品中描述過。在拙作「我是爸爸」中也寫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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