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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神是宇宙本有的。我們一般都稱呼他「造物者」。但這是不重要的。宇宙是否有一個創造者,是不太重要的問題。
因為,這問題可能己經超出了我們的智力理解範疇。因為造物者可能並非個體。我們這些習慣了個體存在的人,或者不能想像,有的生命體是超越個體,甚至是超越時間和空間的。
比較更重要的問題是:究竟造物者和我們的關係怎樣。
據莊子的猜想,造物者只給了我們抉擇的權利,造物者未必有甚麽規劃,也没有頒佈甚麼行為的準則。甚至,生存的目的,也是人類自訂的。
至於造物者的真正意圖,就要留待聰明的人類,自己去想了。
克洛依索斯說,大約諸神是喜歡人類戰爭的。大約也是有道理的。因為,如果不是造物者默許,人類根本就不可能有戰爭。
問題是,為甚麼在人類各大宗教裡,提倡的却總是和平仁愛?
我們的思索起點是:如果世間真是有神的話,那神是有两種的。一種是宇宙本來有的天神,另一種是人類靈性所創造的人神。
而人神不是不被承認的。
我相信,很多人神都是被天神默許、承認,甚至大力支持的!
道理安在?容後细表!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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