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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罪」?
(問到底 No.7082 2008 0704 Friday)
有一位讀者來信,問到《創世記》中,天主禁止
人吃分辨善惡的果子,不是跟孔子禁止求知一樣嗎?
這問題,其實李察並未深入想過,是沒有資格回
答的。只是想到,在討論過程中,可能了解多一些,
這才大膽提筆了。
以李察的不成熟了解,《創世記》是一個寓言故
事。不是說,寓言故事沒有價值,而是寓言故事的價
值,都是內在的。
問題是,亞當偷吃禁果這件事,有甚麼內在意義。
而另一個先行的問題是:為甚麼亞當可能偷吃禁
果?如果禁果真是這樣重要,為甚麼造物主不收藏起
來?讓亞當偷不到?
答案當然是很明顯的:這就是人的選擇自由。人
是可以做任何他的天賦體能範圍之內的事的。包括了
殺人放火。
但是,人的選擇自由之中,亦蘊含了人的拒絕自
由。人是可以拒絕某些行為的。
所以,這又有了「錯誤」和「犯罪」的可能。
由於種種原因,人可能犯錯,更加可能犯罪。犯
錯是可能改正的。罪也是可能懺悔的。
如果人有選擇的自由,就意味著,人是有求知自
由的。只是人亦應該小心使用自己的自由,不要超過
了界限、、、。至於「善惡」,宗教典籍之中,未聽
說過要禁止分辨的。因為,《創世記》是一個寓言故
事。
其中一種寓意是:人要跟動物不同。一條狗可能
隨意在街頭撒尿,但人是不可以的。因為,人的行為,
要遵從某種規範,因為人已經遠離了動物的本能層
次。雖然,如果人選擇了禽獸行為,也是可能的。這
仍是屬於人的自由。
而《創世記》的另一寓意更重要:人是造物主創
造的。而且「人」是一個整體,亞當所犯的罪,我們
的身上亦有相同因子。
至於孔子的禁止求知,是他盡了一切力量,把知
識的資源都毀滅了。他的子孫,根本被剝奪了資源。
遠古的詩歌和神話,我們並無所知,全無選擇的餘地。
造物主賦與了我們選擇的自由。但孔子取消了這自
由。
以上,只是一種粗淺未成熟的體會。以後希望再
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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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貼出日期: 2008.7.3. 香港時間: 9:30 pm)
(明天問題:《創世記》有何深層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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