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母與頑童》
…………………………………………………*李察
(問到底 No.7273 2009 0112 Monday)
之三十四:凶器大搜索
沒有人可能預料事情的結果。連頑童自己也不
行。當他如常地進入課室,並且預備好了書簿,正在
準備上課的時候,忽然,氣氛就變異了。因為,上課
鐘打響了好幾分鐘,老師還沒有出現。往時,凡有這
種老師遲到的情況,教室裡都會吵作一堆的。但同學
們吵了一會,就發覺有異了。已經過了可以吵的時間。
課室忽然變得很靜。
忽然,教室的門打開了。十幾位老師,同時衝了
進來,好像對付恐怖份子的特警。帶頭是一位青年男
教師。他問:「誰是班長?」
側旁一位怯怯的女孩子舉起手來。
「你去把向街一旁的窗都關上。」
班長還沒有動身,早有窗旁的一位男生自告奮
勇,伸手就要把窗關上。但青年教師冷冷地制止了他:
「誰叫你了?你是班長嗎?」男生只好訕訕地坐下。
班長關窗的時候,這一群特別警察已經佈好陣
勢。兩人一組,一前一後的,在課室各角落站好。也
不能不佩服教務長的。他只有半小時的時候,但佈置
妥貼。也是難怪的。因為,經營學校所要擔負的壓力
實在太大。他們要對付的是一個持有槍械的匪黨。如
果沒有精心安排,出了事故,誰負責?
青年老師見各人就位,就下令了,「請各位同學,
把抽屜裡的東西,連同書包,全部放上檯面。」一陣
亂響之後,青年老師又說話了:「請各位雙手放在後
面坐好。」
本來,這是有異議的。青年教師當初提議要全體
學生舉起手來。但教務長不同意。如果全體學生舉手,
就太像警匪電影了。他以為,只要學生們都把手放到
身後,就很足夠。
一等到全體同學都放好雙手,兩人一組的老師就
深入到課室後排了。
他們是從最後一排開始的。原來他們是要搜索。
從後面開始搜,就不會讓前面的學生見到。
坐在最後排的是老大輝。老大輝本來就是姓老
的。他本名老泰輝。老大輝是他的別號。頑童就是坐
在老大輝前面的。他們兩人是好朋友。老大輝的書包
裡,有一把七吋長的鋒利小劍。當教師把這小劍抽出
來的時候,他「嘩」了一聲,倒抽了一口涼氣。全體
老師和學生,都愕然回頭,見到了這小劍。慶幸是老
大輝乖乖的就範,沒有伸手搶回小劍。否則,立時就
會有血光之災,倒楣的不知是誰了。
這小劍,好像是頑童的保護者那樣。這事情,
頑童事後想了很久。如果沒有了這小劍,頑童自己的
「武器」,就會是主角了。老師們不會輕易放過他的。
頑童被人搜到的,是一柄他自己精制的射鳥彈
叉。就是這彈叉,把教員室的玻璃射碎了的。也是這
彈叉,把女教師桌上的紅色墨水瓶射碎了,讓血紅的
墨水,瀉滿一檯一地。
那教師搜查頑童的時候,明顯還是驚惶未定。他
的一隻手上,還拿著那柄小劍。他只用另一隻手翻頑
童的書包。見到那射鳥彈叉,就順手牽羊,一迸收去
了。
他沒有見到,書包另外的一個格子裡,那幾顆剩
下來的鉛彈。頑童在他爸爸的工具箱裡檢到一根鉛
條。他把鉛條鎚成彈子。他的彈叉,是發射鉛彈的。
本來,這也是很粗淺的原理。鉛彈放在彈叉裡射出來,
比射出小石頭的威力,不知大了多少。
就是這兩顆小小鉛彈,把教員室弄過天翻地覆
的。而更大的幸運,是這剩下的鉛彈沒有被檢去。否
則,他的罪証就確鑿了,教務長就會知道,他要對付
的,不是一把真槍,而僅是一把惡作劇的彈叉。
而這彈叉裡面包含的特殊設計,這一位教務長,
是要等到他親自審訊頑童的時候,才嘆為觀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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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貼出日期: 2009.1.12. 香港時間: 11: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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