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2010




美國怎樣從「禁止快樂」轉向「追求快樂」?

美國怎樣從「禁止快樂」轉向「追求快樂」?
………………………………………………*李察
(問到底 No.7982 2010 1223 Thursday


  西方曾經遭受一種「禁止快樂」的日子。那是一段可怕的清教統治回憶。而這種日子,中國人是似曾相識的。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某種氣氛,跟西方的清教徒統治相似。而中國人的路,和西方完全不同。

  西方文化,經歷了中古黑暗時代,反省是自內而外的。歐洲的中古時代,經常焚燒女巫,專制教會統治一切。但西方文化經歷了痛苦的反省。大批有良知的知識份子奔走呼號,研究探索,從伏爾泰到富蘭克林,走上了今日的道路。
 
  當年當日,禁止快樂的情境是怎樣的?
 
  歷史學者房龍(Hendrick Willem Van Loon)曾經深入報導伏爾泰和舊教勢力鬥爭的情景。
 
  有一個新教徒,被誣告陷害。刑罰是要「夫妻同時絞殺,兩個女兒被判觀看父母行刑,然後終身充軍。」你只要看這幾句話,就可能了解那個時代的氣氛。那是發生在一七六六年的事。伏爾泰其時已經七十二歲,卻四處奔走營救。得到很多助力,終於成功。
 
  另一個少年被控「褻瀆神聖罪」,指他有意不在教士之前下跪脫帽,判刑「舌頭以燒紅的鐵器截去,割斷右手,然後用緩火烤死。」全國抗議之下,當局深恐時局不穩,必須用重刑,仍把少年斬首,以示優待。其後伏爾泰多方查証,發現誣告所引用的法律「褻瀆神聖罪」竟然是不存在的,從來沒有這一條法律。伏爾泰打勝官司,可惜少年已死。 
 
  敖軍在《法蘭西的智慧》一書中提到一件史實:
 
  法國在十八世紀有一條法律:嚴禁自殺。自殺者要被剝光衣服,臉朝下搭在一根橫木上遊街示眾。然後掛到絞刑架上曝屍。這條法律,用心雖苦,實施出來,卻非常可怕。
 
  有一個青年人,生意失敗自殺。他的父親卡拉,不忍心看到自己的兒子暴屍示眾,請親友作証,說兒子不是自殺的。但無端端就引來謠言,說如果不是自殺,就是謀殺了,謠傳說這信新教的父親,謀殺了奉舊教的兒子。於是,法庭不經審判,處死了這位父親。
 
  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卡拉事件」。伏爾泰曾經多番奔走呼號抨擊。
 
  觀察伏爾泰的一生,就能看到,西方文化在這一段時光裡,經歷了多麼大的變化:
 
  伏爾泰死在一七七八年五月三十日。那時,啟蒙運動的成果已經非常明顯。歐洲的宗教政治黑暗,已經出現曙光。民眾思想明顯轉型。
 
  伏爾泰死前忽發奇想,要到遙遠的巴黎觀光。到了巴黎次日,就有三百位訪客來探視他。其中一位是美國開國先驅富蘭克林。
 
  可以看出:從歐洲到美洲的新思潮已經完全形成了。美國也在一七七六年獨立了。伏爾泰的時代文化,已經更改變形。雖然伏爾泰仍被拒絕葬在巴黎。三年後政局改變,屍骨遷移巴黎時,有十萬人送喪,夾道觀禮者六十萬人。時至今日,我們仍可能聽到他瘦弱身軀中發出的咯咯笑聲!
 
  中世紀的歐洲,不上主日學要入獄。偶然褻神,就會遭受拔舌或炮烙火刑。自認正義熱心的宗教人仕,隨時出動,在街上捉拿可疑的少女,當作巫婆送上火刑柱上焚燒。十八世紀的伏爾泰,幾乎花費了一生,才把這類罪惡逐步消解。
 
  而這種文化現象,並不只是發生在歐洲。美國亦同樣受到相同的影響。富蘭克林所記載的浸死女巫事件,就是發生在美國的。
 
  那是一段「禁止快樂」的日子。美國人在獨立宣言中,強調人有「追尋快樂」的自由。只是想不到,這一種想法,其實只是另一個錯誤。強調了「追尋快樂」,就看不見人生的根本意義所在。以為,只要找到了個人快樂,就是一切。而所謂「快樂」,也是永無止境的。美國的開國者傑佛遜也許以為,喝一點紅酒就是快樂。但今日的美國青年,以為吸毒才是快樂。而且,就算是「吸毒」,也不是快樂的終點。下一站,就是虐待他人。殘酷事件,層出不窮了。
 
  人類文化,迴旋前進。而往往有時,人會從一個陷阱中出來,立即又跌落另一個陷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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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1. I read your blog everyday.

    Wishing you a merry Christmas and a happy new year for you and your family.

    Ca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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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Thank you,
    Cathy.

    And a very happy Christmas and a Happy New Year to you too.

    Leech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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