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2010




為甚麼西方文化的核心是「愛」?

為甚麼西方文化的核心是「愛」?
……………………………………….*李察
(問到底No.7989 2010 1230 Thursday)


  古埃及是沒有這個觀念的。就算是有愛的感覺,也不明顯。古希臘同樣沒有愛的觀念。伊索寓言裡的故事,都是智謀運用,或者對人性貪念、懶惰的譏諷。伊索寓言所代表的智慧,與愛的觀念不相關。

  在西方來說,愛是最近兩千年才有的新觀念。但這觀念卻顯現得非常強烈。基本上,是沒有人否定愛的。以美國為例,就算《獨立宣言》中明文規定的三大觀念是自由平等和追尋快樂,但是,在一般人的心目中,愛的觀念仍是不可抹殺。
 
  「愛」是基本人性,「愛」是不能爭辯、也不容否定的。只有靈性和宗教的觀點,才是可以爭辯的。十八世紀以後的西方,傾向反對教條,而反對教條,導致了反對唯心和反對宗教。宗教和教條,是有爭議的範圍。有人相信,有人反對。但「愛」,則是絕少爭議的範圍。如果說,西方文化的核心價值是「宗教」、或「靈性」、或基督信仰,一定有很多人反對。如果說,西方文化的核心價值是「愛」,絕大多數的人,都會同意。甚至,我們可以相信:人類文化的核心價值,真正的普世價值,就是愛。這也是絕大多數的人,都會同意的。因為,愛是一個基本前提。自由平等之類觀念,都會因為愛而得到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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